工程类别便是工程的分类,专业工程类别大类有:房子修建工程、锻炼工程、矿山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农林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航天航空工程、通信工程、市政共用工程、机电装置工程。
第二十九条修建工程总承包单位能够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可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好的分包外,有必要经建设单位认可。
修建工程总承包单位依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好对建设单位担任;分包单位依照分包合同的约好对总承包单位担任。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当连带责任。
3、规划:挑选不同的办法、特定的资料并确认契合技能要求和功能规范的规划方案,以满意结构或产品的要求。
4、施工:包含预备场所、资料寄存、选定既经济又安全并能到达质量要求的作业过程,以及人员的安排和设备利用。
5、出产:在考虑人和经济要素的情况下,挑选工厂布局、出产设备、东西、资料、元件和工艺流程,进行产品的试验和查看。
修建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修建工程、民用修建工程、构筑物工程、独自土石方工程、桩根底工程、装饰工程排列并分若干类别。
(1)工业修建工程:指从事物质出产和直接为物质出产服务的修建工程。一般包含:出产(加工、储运)车间、试验车间、库房、民用锅炉房和其他出产用修建物。
(2)民用修建工程:指直接用于满意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的非出产性修建物。一般包含:住所及各类共用修建工程。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修建配套、或独立于工业与民用修建工程的工程。一般包含:烟囱、水塔、库房、池类等。
(4)独自土石方工程:指修建物、构筑物、市政设备等根底土石方以外的,且独自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包含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5)桩根底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根底不能满意修建物和构筑物的安稳要求,而选用的一种深根底。首要包含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装饰工程:指修建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外表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层等,以到达修建规划作用的装饰装饰工程。
(2)与修建物配套运用的零散项目,如化粪池、查看井等,按其相应修建物的类别确认工程类别。其他隶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院子路途、室外管沟架,按修建工程III类规范确认类别。
(3)修建物、构筑物高度,自规划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不核算高度。修建物的面积,按修建面积核算规矩的规则核算。修建物的跨度,按规划图示尺度标示的轴线)非工业修建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修建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认工程类别。
(5)寓居修建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规划层数大于18层,或修建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寓居修建其他结构的I类工程套用。
(6)工业修建的设备根底,单位混凝土体积大于1000m3,按构筑物I类工程核算:单位混凝土体积大于600m3,按构筑物II类工程核算;单位混凝土体积小于等于600m3且大于50m3,按构筑物III类工程核算;小于等于50m3的设备根底,按相应修建物或构筑物的工程类别确认。
修建上的“工程类别”是指:按工程高度、跨度、层数等区分的工程等级,分特类工程、一类工程、二类工程、三类工程、四类工程。